主题: 朋友遭遇不幸,请大家帮忙出主意

  • 洋芋坨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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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1/2/7 23:02:50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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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本帖是受一位朋友之托,根据她口述遭遇整理。请社区的朋友都来帮忙出出主意。。。。。
    2010 年7月12日中午,因为牙痛我在园长的陪同下去高乐山二道河医院看牙科,高医生说是长稚齿,打消炎针就好了,给我开了两天的输液,其中有头孢、替硝唑、地塞米松等。儿子第二天要到南门广场去表演,我要给他准备衣服,中午我就没打针,下午5点多钟我把儿子安顿好了,就骑摩托车去高乐山镇二道河医院打针。
  交费取药后我在一楼门诊输液,第一小瓶药打完换大瓶不久,我就感觉不舒服,耳鸣和喉咙有膨胀的感觉,心里说不出的难受,全身皮肤也变红了,我叫护士给我拔针,第一次她不给我拔,我实在是受不了了强烈要求她才给我拔针,因为我不舒服才去注射室内设厕所去上厕所,等我上完厕所出来,失去知觉就摔倒了,等我醒来地上一滩血,我的牙齿也碎在地上了,医生在外面聊天不知道,我喊他们,还是打针的人听见我喊了说厕所有人摔倒了,护士才来看,当时她们以为就是牙齿把嘴巴咬出血了,觉得没问题就把我扶到床上让我躺着叫我别把血弄到床上了,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施救,我说牙齿摔碎了,她们才看,发现我下巴摔了条口,才把我扶到换药的床上清洗伤口,当时我疼得很厉害,有短暂休克现象,有个医生还掐了我的人中,说要我老公签字了才缝针,那天我老公在下乡,等他赶到已经7点多了。等我老公签完字他们才给我缝合伤口,一共四针,那时我的园长和同事也来了,当时我身上一直还是通红的,全身很痒抓得不行,同事陪我上厕所我上吐下泻,九点多钟护士要下班了,就又给我开了些输液叫我上二楼,也没给二楼的医生交接班,我们去二楼开始她们不同意我在那住,要我交10元床位费才让我住院观察,我给她们说了具体情况他们才极不情愿地给我找了个床,在那输液,因为心里还是紧,就找她们给我输氧,十一点同事见我好些了才离开。天亮了二楼的医生叫我走,她们要收被子,我对她们的服务态度很不满意,但我什么也没说她们。因为牙齿摔碎了,牙齿闭不拢,我就到一楼去找高医生,高医生说去放射室拍片,片子结果是下巴骨折,几个医生都说骨折没问题不用管自己可以长好,杨院子知道了就说在那里治疗不收费用,医生说没问题我就没在意,所以就没住院。觉得没事就自己出钱打了几天的消炎针。因为下面的牙齿摔得很歪,高医生就给我用钢丝绑了几颗固定,让我过三个月去补牙齿。连续三天我右耳道一直出血,就申请去县医院做了头部和下巴CT,把结果拿给高医生看他说头部没问题,只是下巴骨折。做CT的钱杨院长承认出。
  因为摔了,我兼职的美术特长班也不得不重新找老师带,从摔了的第二天起,我一直不能吃东西,只能吃流质,右脸肿了特别疼,不能碰,晚上睡觉很痛苦,嘴巴张不开,说话也说不转,因为上下牙闭合不全,下巴也有变形。平时我在幼儿园受园长重视、家长和小朋友的青睐,从没有请过一天假,我也想尽早回到我喜欢的工作岗位,到了8月2号,又该我上班了,上了半天班,跟小朋友的语言交流有点影响,我就觉得这样对小朋友不好,自己还是吃不得东西,牙齿仍闭不拢,我就去县人民医院口腔科看了下,那里医生说错过了最佳治疗期,再拖以后更严重,要马上用上下夹板固定,问医生要很久才能治好,医生说最少要一个月,因为我心里着急上班,问医生有没有时间快些的治疗,医生说可以去州医院做牵引时间短些,但是费用要几万。我还是决定去州医院确诊下。于是8月4日,我去州中心医院看了口腔科,根据我的摔伤情况主任建议我做个三维CT,CT结果下颌骨骨折,下牙全错位,右侧髁状骨骨折,必须马上手术,再不治疗右脸那块碎骨会越长越大以后话都不能说了,嘴巴都张不开的。8月5日,我带着片子去找二道河医院杨院长,他说他要去武汉一星期,要我们找陈副院长,陈院长说杨院长委托他处理但是没有授权也不能表态,反正先治疗,其他的回来再说,我自己身体要紧,也没有天天找医院闹。
    8月9号我到州中心医院口腔科住院治疗。8月12号中心医院给我做了头孢皮试,头孢皮试结果呈阳性,8月13日,州中心医院口腔科给我做了全麻下行“下颌骨骨折开放复位+内固定术+右侧髁状突骨折残段取除术+右髁状突骨成形术”,8月25日出院,医嘱半年后再去医院拆除内固定接骨板及接骨钉。
  回家后,开始我老公去找医院,他们说只出两千元,还说我们应该找高医生,说高医生不是他们医院的在职人员,这件事情和医院无关。后来我们几次找到二道河医院杨院长协商此事未果,他几次都叫我们找陈院长,陈院长没有最终决定权,于是我到县卫生局医政股反映过此事,卫生局责成二道河医院尽快解决。9月25日下午,二道河医院通知我们去,在院长办公室有杨院长和陈院长,以及医院法律顾问陈某,我和我老公,经过协商,院方始终认为他们没有过错责任,只是场地是他们的,出于同情心给予我5000元作为补偿。是这么分配的,这次手术2000元,下次手术2500,再给500人情,如果我们同意就签协议,我和老公没有同意就没签字,因为我们认为院方应承担责任。医政股通知我们去,10月11号下午,我和老公去了,医政股的黄股长说她们找二道河医院交涉过,二道河医院还是只认出5000元,黄股长一再要求我们申请医学鉴定,因为事情已经过去三个月了,当时没有封存药物等证据,我不知道鉴定什么?而且鉴定的医生都是从各个医院抽去的,可想而知!我这种情况算不上医疗事故,只是医患纠纷而已,黄股长说她也不好怎么说,叫我们找卫生局局长,当时我们去找了局长不在。所以就这么拖着,说实在的,我老公先后住了三次院,花了不少钱,这次我又花了一万多,都是借的,明年开年我还要花一万多取钢板和补牙齿。因为摔伤我现在班都没上了,我希望朋友们不要灌水,真诚地为我想想办法解决困难。谢谢你们了!
  我自己有这4个想法但是不知道在法律上有意义没有?请朋友们帮忙看下:
  1、院方在诊疗输液时,我曾告诉过护士很不舒服,因为我当时无人陪同,护士知道我不舒服没有引起重视,导致我上厕所出来摔了,直到我摔了她们也无人知道。
  2、7月12号我摔了以后,医院处方用了扑尔敏,而院方坚持认为摔倒不是过敏引起的,经查询有关资料,只有在药物过敏后才会使用扑尔敏。
  3、8月12号在恩施州中心医院给我做了头孢皮试,头孢皮试结果呈阳性,住院治疗中一直未用头孢类药物。
  4、当时拍片院方说骨折没问题,可以自己长好,嘴巴张不开,说话也说不转,上下牙闭合不全,只能吃流食,右脸一直特别疼,睡觉也困难,医院并没有重视我的病情,并说不管他,自己可以长好,妄下结论,导致我耽误了最佳治疗期,以至手术给我留下后遗症,后来医院还推卸说他们医院只有这个水平,就算只有这个水平为什么不建议患者转更高一级的医院治疗。

   
  
  • Nicole520
  • 发表于:2011/2/8 9:34:12
  • 来自:美国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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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天,怎么可以这样?????医院怎么能这么害人,不负责任,楼主的朋友真是可怜!一定要维权!
  
  • ta乡游子8
  • 发表于:2011/2/8 13:22:53
  • 来自:浙江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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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还是因为现在某些人们的道德思想腐化了,医院本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医生当然也是病患最值得信赖的人,但现实的某些不良社会现象也影响着医生的行为道德底线,出了事他们也怕事,只好找借口敷衍,推卸应付的责任,有时候却弄巧成拙,给病人带来不可愈合的伤痛。有时医患双方都应该多一些宽容和理解!同时也希望医院能进一步提高医生的行为道德准则,避免有些可以避免的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有错就及时发现纠正,给患者一个良好的医疗环境!同时也同情楼主的遭遇,看来该事件还是院方的疏忽大意和推脱责任造成的,建议你还是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支持你!

  
  • 独舞天涯
  • 发表于:2011/2/8 15:39:37
  • 来自:湖北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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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楼主,看来大家都感觉社区有一定的影响力,有事就注册咸丰社区,来这里倾诉,我们当然也同情你,也希望有你今后多多参加社区的建设,活跃社区,社区会更好,社区会更有影响力,我们所需要倾诉需要大家帮助的力量也更大。
  
  • 雪中情
  • 发表于:2011/2/9 13:49:40
  • 来自:湖北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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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最黑暗的单位属于医院已被社会公认,建议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并唤起医务人员的良知,但法律最重要的是证据,当事人可以请律师寻求证据来澄清一切!

   另医院的黑暗实令人发指,一次普普通通的感冒都会让你过千元大关,首先要求你住院,给你打一些普通的消炎点滴,赚取那些比药费高很多倍的护理费等等附属费用,利用这医疗那保险的空缺一方面赚患者的钱,一方面赚国家的钱,所谓的地方卫生局智能部门也只不过是挂名而已,起到的监督作用也许已经被这红包那拜年蒙住了双眼!

  • 无夜影花泪
  • 发表于:2011/2/9 15:31:32
  • 来自:广东
  1.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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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医院一般黑!
  • 丁丁丁丁
  • 发表于:2011/2/9 16:51:58
  • 来自:辽宁
  1.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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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楼主叙述反映出来你现在的困难就是没有证据,取证难,所以建议你还是协商解决,去给医院不断施加压力,达成你想要的结果。

如果在走法律途径还得花一大笔钱,效果也不一定理想。这是我个人看法,祝你早日康复,去栽培祖国的花朵。

  • 海納百川
  • 发表于:2011/2/10 8:55:12
  • 来自:广东
  1.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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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机未到!
  • E.哥
  • 发表于:2011/2/10 17:50:05
  • 来自:广东
  1.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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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丁丁丁丁 发表于 2011-2-9 下午 04:51:58 :
根据楼主叙述反映出来你现在的困难就是没有证据,取证难,所以建议你还是协商解决,去给医院不断施加压力,达成你想要的结果。

如果在走法律途径还得花一大笔钱,效果也不一定理想。这是我个人看法,祝你早日康复,去栽培祖国的花朵。


      确实是这样,已经错过最佳维权取证时间,告诫各位,凡是发生任何意外,1、第一时间通知家人或亲朋好友到场,保证有证人在场;2、有必要报警,从法律上来说,110出警记录也是有效的证据!最后一点建议是当我们人身遭受伤害或侵害时,请第一时间寻求法律援助!!
  • lov9e
  • 发表于:2011/2/11 13:30:38
  • 来自:湖北
  1.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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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会黑啊!
  • 柯南迷
  • 发表于:2011/2/12 21:06:20
  • 来自:湖北
  1. 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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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证据,现在什么都要有证据才行,建议楼主和医院协商解决,不然到后来吃亏的还是自己
  • 卷哥
  • 发表于:2011/2/13 10:38:45
  • 来自:广东
  1. 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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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世道哦!
  • 根在咸丰
  • 发表于:2011/2/14 23:14:05
  • 来自:湖北
  1. 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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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何在??????
  • 萍果果
  • 发表于:2011/2/24 11:10:34
  • 来自:湖北
  1. 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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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天下医院一般黑呀!我建意楼主拿足证据,相信法律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祝你早日康复!

  • 乐山下里巴人
  • 发表于:2011/2/25 16:37:10
  • 来自:湖北
  1. 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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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楼主你比我还要惨,二道河医院就是黑。有一次我家人在那里打了十天针收了我四千多块钱,在别处同样的药也就千把块钱
  • 光芒依然在
  • 发表于:2011/2/25 22:55:46
  • 来自:广东
  1. 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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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鉴定 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医学会鉴定;一种是司法鉴定,建议可以走第二种途径
  • 朝阳游子
  • 发表于:2011/4/1 17:48:07
  • 来自:广东
  1. 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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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莫子鸡8医生啊
  • 朝阳游子
  • 发表于:2011/4/1 17:50:18
  • 来自:广东
  1. 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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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光芒依然在 发表于 2011-2-25 22:55:46 :
医疗鉴定 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医学会鉴定;一种是司法鉴定,建议可以走第二种途径
先医学鉴定在走相关的法律途径
  • 光芒依然在
  • 发表于:2011/4/2 0:19:47
  • 来自:广东
  1. 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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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朝阳游子 发表于 2011-4-1 17:50:18 :
引用:原文由 光芒依然在 发表于 2011-2-25 22:55:46 :
医疗鉴定 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医学会鉴定;一种是司法鉴定,建议可以走第二种途径
先医学鉴定在走相关的法律途径


司法的医疗鉴定本生就可以进行医学鉴定,可以有医学背景的律师或者法医帮助进行;
而医学会鉴定,一般都是由当地医疗系统里面的专家和资深医生组成的医学会给出鉴定结果,就目前中国而言,如果相关医疗纠纷的单位和责任人在当地和医学会关系密切的话,医学会鉴定的结果往往并不是很公正。
  • 咸丰书
  • 发表于:2011/5/15 17:17:44
  • 来自:广东
  1. 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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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啊
  • 浮生若梦
  • 发表于:2011/5/15 18:43:23
  • 来自:广东
  1. 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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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丁丁丁丁 发表于 2011-2-9 16:51:58 :
根据楼主叙述反映出来你现在的困难就是没有证据,取证难,所以建议你还是协商解决,去给医院不断施加压力,达成你想要的结果。

如果在走法律途径还得花一大笔钱,效果也不一定理想。这是我个人看法,祝你早日康复,去栽培祖国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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