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朋友遭遇不幸,请大家帮忙出主意

  • 洋芋坨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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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1/2/7 23:02:50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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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本帖是受一位朋友之托,根据她口述遭遇整理。请社区的朋友都来帮忙出出主意。。。。。
    2010 年7月12日中午,因为牙痛我在园长的陪同下去高乐山二道河医院看牙科,高医生说是长稚齿,打消炎针就好了,给我开了两天的输液,其中有头孢、替硝唑、地塞米松等。儿子第二天要到南门广场去表演,我要给他准备衣服,中午我就没打针,下午5点多钟我把儿子安顿好了,就骑摩托车去高乐山镇二道河医院打针。
  交费取药后我在一楼门诊输液,第一小瓶药打完换大瓶不久,我就感觉不舒服,耳鸣和喉咙有膨胀的感觉,心里说不出的难受,全身皮肤也变红了,我叫护士给我拔针,第一次她不给我拔,我实在是受不了了强烈要求她才给我拔针,因为我不舒服才去注射室内设厕所去上厕所,等我上完厕所出来,失去知觉就摔倒了,等我醒来地上一滩血,我的牙齿也碎在地上了,医生在外面聊天不知道,我喊他们,还是打针的人听见我喊了说厕所有人摔倒了,护士才来看,当时她们以为就是牙齿把嘴巴咬出血了,觉得没问题就把我扶到床上让我躺着叫我别把血弄到床上了,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施救,我说牙齿摔碎了,她们才看,发现我下巴摔了条口,才把我扶到换药的床上清洗伤口,当时我疼得很厉害,有短暂休克现象,有个医生还掐了我的人中,说要我老公签字了才缝针,那天我老公在下乡,等他赶到已经7点多了。等我老公签完字他们才给我缝合伤口,一共四针,那时我的园长和同事也来了,当时我身上一直还是通红的,全身很痒抓得不行,同事陪我上厕所我上吐下泻,九点多钟护士要下班了,就又给我开了些输液叫我上二楼,也没给二楼的医生交接班,我们去二楼开始她们不同意我在那住,要我交10元床位费才让我住院观察,我给她们说了具体情况他们才极不情愿地给我找了个床,在那输液,因为心里还是紧,就找她们给我输氧,十一点同事见我好些了才离开。天亮了二楼的医生叫我走,她们要收被子,我对她们的服务态度很不满意,但我什么也没说她们。因为牙齿摔碎了,牙齿闭不拢,我就到一楼去找高医生,高医生说去放射室拍片,片子结果是下巴骨折,几个医生都说骨折没问题不用管自己可以长好,杨院子知道了就说在那里治疗不收费用,医生说没问题我就没在意,所以就没住院。觉得没事就自己出钱打了几天的消炎针。因为下面的牙齿摔得很歪,高医生就给我用钢丝绑了几颗固定,让我过三个月去补牙齿。连续三天我右耳道一直出血,就申请去县医院做了头部和下巴CT,把结果拿给高医生看他说头部没问题,只是下巴骨折。做CT的钱杨院长承认出。
  因为摔了,我兼职的美术特长班也不得不重新找老师带,从摔了的第二天起,我一直不能吃东西,只能吃流质,右脸肿了特别疼,不能碰,晚上睡觉很痛苦,嘴巴张不开,说话也说不转,因为上下牙闭合不全,下巴也有变形。平时我在幼儿园受园长重视、家长和小朋友的青睐,从没有请过一天假,我也想尽早回到我喜欢的工作岗位,到了8月2号,又该我上班了,上了半天班,跟小朋友的语言交流有点影响,我就觉得这样对小朋友不好,自己还是吃不得东西,牙齿仍闭不拢,我就去县人民医院口腔科看了下,那里医生说错过了最佳治疗期,再拖以后更严重,要马上用上下夹板固定,问医生要很久才能治好,医生说最少要一个月,因为我心里着急上班,问医生有没有时间快些的治疗,医生说可以去州医院做牵引时间短些,但是费用要几万。我还是决定去州医院确诊下。于是8月4日,我去州中心医院看了口腔科,根据我的摔伤情况主任建议我做个三维CT,CT结果下颌骨骨折,下牙全错位,右侧髁状骨骨折,必须马上手术,再不治疗右脸那块碎骨会越长越大以后话都不能说了,嘴巴都张不开的。8月5日,我带着片子去找二道河医院杨院长,他说他要去武汉一星期,要我们找陈副院长,陈院长说杨院长委托他处理但是没有授权也不能表态,反正先治疗,其他的回来再说,我自己身体要紧,也没有天天找医院闹。
    8月9号我到州中心医院口腔科住院治疗。8月12号中心医院给我做了头孢皮试,头孢皮试结果呈阳性,8月13日,州中心医院口腔科给我做了全麻下行“下颌骨骨折开放复位+内固定术+右侧髁状突骨折残段取除术+右髁状突骨成形术”,8月25日出院,医嘱半年后再去医院拆除内固定接骨板及接骨钉。
  回家后,开始我老公去找医院,他们说只出两千元,还说我们应该找高医生,说高医生不是他们医院的在职人员,这件事情和医院无关。后来我们几次找到二道河医院杨院长协商此事未果,他几次都叫我们找陈院长,陈院长没有最终决定权,于是我到县卫生局医政股反映过此事,卫生局责成二道河医院尽快解决。9月25日下午,二道河医院通知我们去,在院长办公室有杨院长和陈院长,以及医院法律顾问陈某,我和我老公,经过协商,院方始终认为他们没有过错责任,只是场地是他们的,出于同情心给予我5000元作为补偿。是这么分配的,这次手术2000元,下次手术2500,再给500人情,如果我们同意就签协议,我和老公没有同意就没签字,因为我们认为院方应承担责任。医政股通知我们去,10月11号下午,我和老公去了,医政股的黄股长说她们找二道河医院交涉过,二道河医院还是只认出5000元,黄股长一再要求我们申请医学鉴定,因为事情已经过去三个月了,当时没有封存药物等证据,我不知道鉴定什么?而且鉴定的医生都是从各个医院抽去的,可想而知!我这种情况算不上医疗事故,只是医患纠纷而已,黄股长说她也不好怎么说,叫我们找卫生局局长,当时我们去找了局长不在。所以就这么拖着,说实在的,我老公先后住了三次院,花了不少钱,这次我又花了一万多,都是借的,明年开年我还要花一万多取钢板和补牙齿。因为摔伤我现在班都没上了,我希望朋友们不要灌水,真诚地为我想想办法解决困难。谢谢你们了!
  我自己有这4个想法但是不知道在法律上有意义没有?请朋友们帮忙看下:
  1、院方在诊疗输液时,我曾告诉过护士很不舒服,因为我当时无人陪同,护士知道我不舒服没有引起重视,导致我上厕所出来摔了,直到我摔了她们也无人知道。
  2、7月12号我摔了以后,医院处方用了扑尔敏,而院方坚持认为摔倒不是过敏引起的,经查询有关资料,只有在药物过敏后才会使用扑尔敏。
  3、8月12号在恩施州中心医院给我做了头孢皮试,头孢皮试结果呈阳性,住院治疗中一直未用头孢类药物。
  4、当时拍片院方说骨折没问题,可以自己长好,嘴巴张不开,说话也说不转,上下牙闭合不全,只能吃流食,右脸一直特别疼,睡觉也困难,医院并没有重视我的病情,并说不管他,自己可以长好,妄下结论,导致我耽误了最佳治疗期,以至手术给我留下后遗症,后来医院还推卸说他们医院只有这个水平,就算只有这个水平为什么不建议患者转更高一级的医院治疗。

   
  
  • 海納百川
  • 发表于:2011/2/10 8:55:12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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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机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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