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钓友俱乐部第二届钓鱼友谊赛
竞赛实施方案
为促进群众性钓鱼活动的普及和提高,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向纵深发展,丰富全民健身兼文化娱乐生活,让全民更好的拥抱绿色、享受阳光、享受快乐、享受生活,同时进一步扩大咸丰知名度,兹定于2014年10月中旬前后在咸丰县丁寨乡弯田村恩施州咸丰县坪上世纪通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渔业养殖基地举办咸丰钓友俱乐部第二届钓鱼友谊赛。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咸丰县文体局
二、承办单位
咸丰钓友俱乐部
恩施州咸丰县坪上世纪通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咸丰县电视台等新闻单位
三、协办单位
咸丰县矿山救护队
苏和平渔具店
四、比赛时间地点
2014年10月中旬前后在咸丰县丁寨乡弯田村恩施州咸丰县坪上世纪通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渔业养殖基地。
五、比赛项目
混养总重
六、比赛人数
比赛规模原则上控制在150人左右。
七、参赛费
200元/人(含午餐费、钓场租费,报名费不退)。
八、报名时间、地点
自2014年9月16日起至2014年10月1日每日9时至21时止为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设在咸丰县高乐山镇武粮路咸丰钓友俱乐部联络处(中百仓储斜对面苏和平渔具店)。
九、接受报名负责人
苏和平 咸丰钓友俱乐部市场部部长、渔具店负责人
十、报名须知
1.报名时请提供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2.报名参加比赛者,必须是18周岁以上、具备良好身体条件的公民;
3.一经接受报名并办理完登记,报名费不再退还;
4.接受乡镇参赛选手团体报名;
5.2014年10月1日21时前、每天9时至21时之间接受报名;
6.报名参赛选手限是咸丰籍、暂住咸丰30天以上或常住咸丰的中国公民。不接受此外的人员报名参赛。
十一、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必须配合裁判员检查装备。
2.参赛选手到达赛场以后,应及时向本赛事组委会报到,参与钓位抽签定号。
3.参赛选手进入钓位作赛前准备,由裁判员核对参赛者及钓位,对钓具进行检查。
4.比赛开始前,参赛选手所用钓具一律不准入比赛池。
5.参赛选手的钓具、鱼饵一律自备。钓竿只能为4.5米长及以内手竿;不准使用连体钩、倒刺钩、拉拉糊、果冻、米饭、昆布丝、糖浆、有毒鱼饵、虫饵及任何形式的刮饵。否则,一经发现就取消参赛资格。
6.竿长误差允许在正负3-5厘米以内,主线加连接线总长不超过4.8米。
7.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均使用无倒刺的鱼钩垂钓,每位参赛选手可备用同规格手竿和同尺寸规格钓组若干。
8.比赛的过程中,参赛选手不得离位、串位,不准串饵,有急事需离开者,须经裁判员同意。
9.参赛选手一律独自操作,自钓自取自操鱼入护,凡死鱼干鱼不计成绩。
10.比赛时,参赛选手垂钓所抽钓位正前方水域。若与相邻钓位允许垂钓水域发生重叠,相邻参赛选手酌 公 平、友好之情协调解决,以不影响其他参赛选手及对方正常垂钓为准。否则,取消违者参赛资格。
11.严禁使用散子浮标与带导线轮的钓竿。
12.浮标全长不得超过50厘米。
13.钓点必须是所抽钓位正前方且不干扰相邻参赛选手的水域。鼓励参赛选手使用钓箱。
14、免责声明:
凡自愿报名参加本次比赛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各种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伤害负责任;本赛事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风险的客观因素,遭遇者后果自负。
15.所有参赛选手赛前,由咸丰钓友俱乐部出资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二、计奖办法、赛制与奖励设置
(一)计奖办法
原则上竞赛个人(男女混合)总成绩,对10%的参赛选手(每10名参赛选手为最小计算基数,不足该基数的人数不计为奖励人数)、名次居前者进行奖励。
(二)赛制
比赛实行两赛终赛制,即淘汰赛与决赛。具体执行下列赛制:
1.具体分为50周岁及以下组(年龄均已居民身份证记载信息为准)和50周岁以上两个组别,分别实行淘汰赛。
2.两个组别均按照每10人分为一个小组、分别在同一个组别竞赛区域竞赛、每小组钓获总重居前的2名选手直接参加决赛。
3.组委会在同一个组别竞赛区域同时安排一个或多个10人小组同时竞赛。
4.不足10人、等于5人或以下的,钓获总重居前的1名选手直接参加决赛(若只有1人的小组,该人直接参加决赛);不足10人、超过5人的,钓获总重居前的2名选手直接参加决赛。
5.淘汰赛、决赛区域由赛事组委会择情决定。
6.赛日当天北京时间9时30分至10时40分为淘汰赛比赛时间,赛日当天北京时间14时至15时10分为决赛比赛时间。
(三)奖励设置
原则上在坚持执行“奖励办法”10%奖励面的同时,据实执行下列奖励条款:
第1名,渔匠坊5.4米钓竿加鱼匠漂,市场价值2280元。
第2名,渔匠坊5.4米钓竿,价值2200元。
第3名,渔匠坊4.5米钓竿加渔匠漂,价值2080元。
第4名,渔匠坊4.5米钓竿,价值2000元。
第5名,3.6米渔匠坊钓竿加渔匠漂,价值1880元。
第6名,3.6米渔匠坊钓竿,价值1800元。
第7名,龙纹鲤休闲版5.4米钓竿,价值1670元。
第8名,龙纹鲤竞技版5.4米钓竿,价值1460元。
第9名,龙纹鲤旗舰版5.4米钓竿,价值980元。
第10名,化氏竞星鲤5.4米钓竿,价值590元。
第11名到第20名,中逵系列4.5米钓竿,价值470元。
十三、其他事项
(一)当参赛选手人数等于、少于50人时,取消比赛;当参赛选手人数多于50人、少于或等于100人时,比赛进行,酌情奖励;当参赛选手人数超过100人、不足150人时,奖励前10名;当参赛选手人数等于或超过150人、不足200人时,奖励前10%;当参赛选手人数等于或超过200人、不足251人时,奖励前25名。
(二)参赛选手自备往返交通工具,接受咸丰钓友俱乐部统一排序编号,车队比赛日早7时30分列队从武粮路排队出发。
十四、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咸丰钓友俱乐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