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9月购买了由湖北浩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咸丰楚蜀天然家小区的房屋,本来是高兴的事情,但却发生了一些事情让人难以接受,具体如下:
1、房屋没有按时交付,依据购房合同的约定,该房屋应该于2013年3月31日交付于业主使用,但直到2013年5月31日才通知我来办理收房手续,延期交付2个月的时间,期间分户验收等程序均为通知业主前来现场进行验收,其竣工验收条件是如何达到的?通知本人收房的时候是否达交付条件?现场没有任何公示,至今没有给予合理的解释和答复。
2、没有房屋分户实测面积表,不符合建设部88号令即《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是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是侵犯购房者利益的行为,
3、原设计架空层被湖北浩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卷闸门进行封闭,其用意是为何?为何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未按规划进行施工?当初销售时承诺为停车使用,为何不能及时完善使用功能早日投入使用?
4、小区车库配备比例不符合相关要求,仅有27%的配备比,不符合湖北省及恩施州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内容,且在小区看到的实际停车位数量也远远达不到规定配备标准。
5、项目公示上的数据变来变去,就以绿化率来说,在2012年的公示公告上标示的小区绿化率为30%,然而在最新的公示公告中绿化率的数据为13%,请问为何规划数据在变化?绿化率为何减少?同时在小区没有看到任何绿化设计和绿化场地,那么所谓的绿化率从何而来?
6、根据规划图纸和商品房购买合同上的图纸显示,室内客厅与阳台的连接处应有推拉门设计,但实际却没有安装,何没有安装?为何
不按图纸和规划设计施工?同时,该处没有安装推拉门,那么房屋的节能保温系数是如何测算出来的?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竣工验收的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7、关于物业服务的几个疑问
(1)、物业费收费标准为0.70元/㎡,首先与购房合同上所签订的0.55元/㎡有差异,其次该收费标准是否有物价部门的批准?是否符合该收费标准的条件和服务资质?该项目的服务等级是否通过检测?检测的标准是什么?相关收费标准是否进行了公示?
(2)、装修期间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和装修押金符合相关要求,但是装修期间收取的600.00元的电梯使用费时依据什么条款进行收取的?其收费标准是如何界定的?是否有相关主管部门的批文?
(3)、物业费为何强制性交一年?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哪条规定必需要一次性缴费一年?
(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相关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岗位操作证是如何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