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清太坪派出所警察董兴光二O一一年撞人事件发生后开车逃跑以至一人死亡.一年重伤.且别人报警后由他带队勘查现场、他以查不出为借口收队.死者家属不服上诉至巴东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出动不到一天就查出是他所为.并交由清太坪派出所查处、可清太坪派出所的人却同他一起到死者家属家里威胁.最终家属在威胁之下同意私了,补偿十万元,本以为派出所会对董兴光做开出处理,可派出所却以警力不足为由继续让他当任原来工作。正是在这种包庇的情况下,他显得更加肆无忌惮于二O一二年三月份开自己的面的车又撞死一老人撞伤一小孩.小孩重伤,老人当场死亡.目前派出所还未对董做出任何外理!不经让人猜测会不会重演二O一一年的悲剧.真不知道他们怎么会说岀是人民的公仆这种话的.老百姓要这种公仆有何用.望有关部门能查清此事.还死者家属一个公道.还死着一个公道,还老百姓一个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