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正义网》曝光:黄某挪用公司资金1400多万元,长达2年多。 1家5口都有关联。在百度输入“湖北咸丰协力水泥厂”即可查到台山:上川边防派出所抓获1名涉嫌挪用巨额资金的网上追逃人员2011-08-18 09:40:00
8月17日晚,台山市上川边防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并成功抓获一名网上追逃人员,这是该所今年以来成功抓获的第3名网上追逃人员,“清网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当日晚9时许,该所民警通过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平台发现一名网上追逃人员黄某在辖区飞沙滩旅游区某酒店入住。该所领导立即组织民警前往抓捕,但民警赶到时,黄某已经离开。该所民警并没有放弃,通过精心部署,严密布控,于当晚10时许将返回酒店的黄某当场抓获。 经查,黄某,男,汉族,51岁,东莞中堂镇人,因涉嫌挪用资金2152593.15元承包费,被湖北咸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列为网上追逃人员。目前,黄某已被移交台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处理。(葛先强)
正义网湖北9月27日电(通讯员 钱林 谭长亮)近日,湖北省咸丰县协力水泥厂法定代表人黄某利用职务之便,涉嫌挪用公司承包费和材料费1400余万元,被咸丰县检察院依法决定批准逮捕。 2009年3月黄某利用咸丰县协力水泥厂法定代表人身份将水泥厂从承包人李某手中收回,指定沈某负责生产管理,每月收取56.6666万元管理费,到2010年1月6日共收取承包费584.666万元,其中570万元汇入其妻私人账户,56.666万元汇入水泥厂账户。2010年3月至2010年8月6日,黄某又将水泥厂承包给杨某等人,已收取承包费360万元,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款300万元,其中570万元汇入其妻账户,60万元汇入其三子账户,30万元汇入其长子账户。2010年1月水泥厂收入115万元,其中80万元汇入其妻账户,35万元黄某收取现金。2010年8月其二子收取设备款74万元,以上1433.666万元黄某全部用于个人使用,侵犯了水泥厂股东李某、钟某、吴某的合法权益。
黄某挪用资金数额巨大,水泥厂职工对其行为反响强烈,咸丰县检察院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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